© 时光若缓L.R.B.S|Powered by LOFTER

  长大后,凌远的名字前面总会带些光环,比如白马王子,比如医学天才,但终究也只是个凡人,一个和所有人一样努力生活的普通人。

  “孔子曰:活着的医生,才是好医生。凌远,我说你不要老是熬在实验室,图书馆,来,哥哥带你去做男人该做的事。”   

  “别闹了,还要不要我帮你写情书了?我说你废话这么多,口才这么好,怎么到了纸上脑袋就空了?”

  一心多用的凌远附和着韦三牛的话,余光却又瞧见了斜对面纤细的背影,那个女孩今天也在,他想。

  “可能是上帝也不希望我太完美吧……哎呦……”

  平地一声雷,被韦三牛日日折磨的椅子终于结束了它受尽折磨的一生,旁边的几个人也被吸引的回过头。

  待凌远回过神要去扶韦三牛,才发现他期期艾艾也不全是装的,摔下去的时候估计是磕到了桌角,头上还破了个口子。

  “没事,创口不深,我这里有灭菌水,你先帮他洗一下伤口。”

  那个女孩从斜对面走了过来,她的声音很温柔,外表美丽可观,动作干脆麻利,没有一般女孩的娇弱,那是淑女的气质。

  “念初,救命啊,我是不是要死了,我能不能死前再看一眼我的宝宝?”

  韦三牛夸张的大叫,凌远真想假装不认识他,可是奈何林念初在旁边,只好一手把韦三牛的头按到了洗手台,一手帮他冲洗。

  “还是有点深,可能要缝两针。”

  洗完之后,凌远从自己的急救箱里翻出了安尔碘和棉球,以及缝针和丝线,在林念初惊讶的目光下,还真给缝了两针。

  “学弟,没想到你这么厉害,你现在几年级了?”

  还没等凌远答话,韦三牛就笑了出来,刚刚缝针连麻药没打他都没出声,听这一声学弟,反倒让他笑到了桌子底下。

  这件事在林念初嫁给凌远之后还一直被韦三牛调笑,后来三牛也如愿娶了林念初的闺蜜,直接就晋升成林念初的娘家人。

  大学校园总是点缀着浪漫的青春,林念初其实比凌远知道的要更早的认识他,就在某届运动会上,也是林念初刚来学校不久。

  那年凌远十八,还是精力过分旺盛的年纪,无论是后台播音室,还是操场主席台,就连某些比赛都能看到他的身影。

  去年网球比赛的第一名凌远今年并没有再次报名,但即便只是开场挑边,也同样能引来不少围观。

  “网球是一项既优美又激烈的运动。”

  球场中央的那个人挺拔英俊,林念初也随着人流被挤了过来,她不懂网球,却因为听到了这句话而有了围观兴趣。

  等她站稳了身子,人群又是一阵骚动,然后东西砸到了她头顶,头皮一麻低头去看,一个网球骨碌碌地在脚边打转。

  “对不起,砸伤你了吗?”

  “没事。”

  原本拥挤的人群从两边分开,那是小说里才会出现的画面,她弯腰将球捡起,放到对面人的手心,然后她似乎听到了一声“谢谢”,还都没来得及抬头,那人已经跑远了。

  “他是谁?”

  “他就是我和你说过的凌远啊,百年难得一遇的天才少年。”

  那次无意的邂逅并没有更多精彩的后续,林念初的记忆里只是多了那么一双干净的球鞋,以及那人沉静如水的声音。

  研究生毕业后,凌远突然不声不响的消失了,据说是被学校推荐出国继续深造,后来他就像从未出现过一样和他们断了联系。

  韦三牛,林念初,秦少白毕业后都留在了他们当初一起实习的医院,有了一对一的导师,三牛在普外跟着凌景鸿,少白选择了妇产跟着廖克难,在他们各自的领域也算是有些天赋。

  就这样无惊无险的过了三个春秋,老院长也到了该退休的年纪,按理说应该是金副院长接任,但总有传言,说,院长打算从国外调人回来。

  一时众说纷纭,大家纷纷猜测会是什么样的一个人来当第一医院的院长,韦三牛想方设法也没能从凌景鸿嘴里套出话来。

  除了老院长退位,同一年,凌景鸿和不少医院的泰山北斗都退休了,于是他们终于如愿以偿的见到了院长的接班人。

  那人梳了个一丝不苟的头,西装革履,笑容深不见底底,眼里闪着精光,远远一看,不像是医生,更像是个商人。

  韦三牛带着几个人,趁接任大会还没开始,埋伏在院长办公室外面,就想第一时间目睹一下真人风采。

  “你们几个鬼鬼祟祟在这里干嘛?”

  “金老师,我们是来开会的。”

  最先出现的是金副院长,他几乎不用看就知道肯定又是那几个人,韦三牛太过兴奋,光顾冲后面的凌远挤眉弄眼,而凌远只是漠然,好像压根就不关心。

  “开会时间我记得是在十点半,现在才九点,难道这一个半小时,你们要让病人等着吗?”

  有些人或许就是天生的领导者,他的话让其他人面红耳赤,他们不像韦三牛,早已被凌远的气场压得不敢抬头,只有韦三牛还不死心的盯着。

  直到院长办公室的门关上,韦三牛还没想明白,在外面傻站了半晌,感觉后面有人拍了拍自己的肩膀,他回头看去,竟是凌景鸿。

  “你都看到了?”

  “凌老师,凌远他是怎么了,怎么像变了个人一样?”

  凌景鸿脸上的沟壑更深了些,他叹着气往回走,韦三牛就跟在后面,他在乎他的老师,也在乎他的朋友。

  那段日子,低下头走路已成为凌远的特色,一个被命运打败的男人,活该是垂头生活的,又或者在失败中生活的人,颈项都特别软。

  “小远,你不是我们的亲生孩子,在你出生时,你父亲就离开你们娘儿俩,你母亲生下你之后就走了,只给我留了封信,说希望我能收养你,我是真的没想到她又回来了,还得了那么严重的病。”

  这个夜仍然是低头的一个夜,但头再低,他还是清楚的知道该怎样拐弯,知道向前再怎么走才会到达他要到的地方。

  “病人得了肝癌,已经是晚期,加上她有精神分裂症,活着已经很痛苦了,之前因为联系不上她的家属,所以我们只能给她做些基础治疗,现在医院既然联系到了你,治疗方案就可以商量……你确定放弃治疗吗?”

  他在这段路上走过两次,两次都刻骨铭心,是入血入肉的永生难忘,今夜是第三次,低下来的头垂得比上两次更低。

  “时间不多了,尽量陪着她吧。”

  那六个小时,监护仪在凌远耳边不停的响着,他蜷缩在女人身边,手牢牢抱住了女人因为疼痛而痉挛的身体,一遍一遍的喊着“妈”。

  他终于知道为什么陈忆从不像普通妈妈对孩子那样,她不责骂他,也不夸奖他,不亲昵也不疏远,只是小心翼翼和他维持着距离。

  他终于知道为什么凌岳总说他是天上掉下来的,甚至偶尔还能从他眼里看到怜惜和同情,原来这么多年来真相只有自己不知道。

  见到那个只有生理上有关系的父亲是在母亲的葬礼上,那个男人长相英俊,气度不凡,他也远远看见凌远,然后自然的移开视线,似乎最深的感受,也只能如此。

  天黑了,凌远关了大灯,打开了书桌上的台灯,敲门声响起,他说了声“进”,门被从外打开。

  来人由暗淡步向光晕照的到的地方,她的面孔,逐渐地明亮清晰,他看着这张脸,体会着这种微妙的联系。

  “凌远,我听说你回来了,想来看看你。”

  有这么一个瞬间,让凌远突然渴望幸福,他想娶林念初,想每天能看到她在自己身边,想每天能听到她的声音。

  “我……”

  “我……”

  两个人同时说话,又都安静下来,林念初的面庞在灯光下更显柔美,凌远往前走了两步,他的倒影将她整个人都包裹在里面。

  “念初,世上从没有一百分的人,但有五十分的两个人,如果那人是我,你愿意吗?”